乐陵市“能动履行审判职责,全方位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专题新闻发布会
来源:宣传部 发布时间:2024-11-08

主持人:各位记者朋友,大家下午好!欢迎出席市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会。今天,我们举行乐陵市“能动履行审判职责,全方位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专题新闻发布会。很高兴邀请了乐陵市法院副院长杨志芹女士、刑庭庭长 少年法庭庭长黄帅先生、刑庭副庭长董艳丽女士,向大家介绍乐陵市“能动履行审判职责,全方位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工作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首先请杨女士介绍乐陵市“能动履行审判职责,全方位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工作情况:  

杨志芹:乐陵法院少年审判工作在各级领导的坚强带领下,较为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受到了各级领导以及社会各界的高度评价和认可,2022年未成年人系列工作获得最高人民法院、省法院、德州政协、德州政法委主要领导的批示,2022年刑事审判庭(少年法庭)荣获“全省法院先进集体”称号,获得“全市未成年人审判先进集体”,2023年司法先议工作获得全省试点,获得全市家事少审融合试点,两次在全省少年审判工作会议上作经验发言,并经过复审继续保留“全国维护青少年权益岗”称号,2024年荣获“齐鲁天平先锋岗”称号。

一、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保障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

自2021年以来,乐陵市人民法院少年审判庭审理涉未成年人民事案件共计200余件,其中涉及抚养关系纠纷、抚养费纠纷、探望权纠纷、健康权纠纷等,办案中按照最有利于儿童原则,加大调解力度,涉少民事案件调撤率80%,并且避免了多起衍生案件,在案件办理中全环节实施家庭教育指导工作,并发出德州首份《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函》。审理涉少刑事案件50件,其中未成年人被告人案件21件,实施的多为寻衅滋事、故意伤害、强奸、盗窃犯罪。坚持宽严相济,宽容但不纵容、双向保护等政策,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对于未成年人实施的恶性犯罪也绝不纵容姑息。从2021年来审结的250余起涉少刑事、民事案件,无一件改判发回,无一件抗诉,所办理案件均取得三个效果统一。针对未成年人案件中发现的相关问题,及时向学校、教体、文旅等部门发出司法建议10余份并均收到回复。

二、定向施策,记录封存打通最堵点。

早在2009年,乐陵法院就已经率先在全国提出了未成年人“前科消灭”制度,并推动把未成年人轻罪记录封存制度立法。2022年3月份,在充分座谈调研的基础上,我院联合乐陵市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共同出台《关于未成年人轻罪、不良行为记录封存制度的实施办法》,系全国首份!该办法的最大亮点是将封存范围由之前的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的轻罪封存,扩大到了被行政处罚、不起诉,或采取强制措施、矫治教育这些不良行为,并且对于该制度的实施作出了更详细的规定,解决了记录封存制度实际操作过程中的瓶颈、堵点和“最后一公里”问题,为罪错未成年人回归社会,贡献社会有很大的积极作用。一是严格依法施行。办法列举出记录封存的法律依据为我国刑法、刑事诉讼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和相关解释、规则、规定。意味着记录封存是对既有法律的具体落实,而非对法律规定的突破。二是解决关键问题。尽管未成年人违法犯罪记录封存制度已正式纳入相关法律规定多年,但在实际需要“无犯罪记录”“无不良行为记录”证明时,相关部门和人员仍纠结于事实无记录和规定无记录的区别,而无法出具。这些问题将通过实施办法加以解决。三是引述法律原义。为确保实施办法的准确性,在条件范围、查询主体、结果反馈三个关键节点,直接引述法律规定原文,用法律的严肃性保证实施办法的严格性、排他性。四是明确管理规范。对于封存方式、查询程序、告知程序、解除封存作出明确的管理性规定,要求统一标注、专门管理,非经法定程序和事由不予查询,部门申请查询需注明事由和依据。法院负责告知封存事项和报告义务免除事项,对于发现漏罪或再犯新罪予以解除封存的情形明确界定。五是明示法律责任。规定申请查询的单位和个人要严格遵守实施办法程序和要求,对查询获悉的信息不得散布或用于其他用途,有权受理查询的单位和工作人员不得违规查询。违反规定的依法追究相应责任,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该实施办法获得一致好评,并相继在央视新闻客户端、山东电视台、齐鲁电视台、山东法制报等媒体播报宣传。现我院已将未成年人犯罪的卷宗单独归档管理,并标注专门印章,已为20余名未成年人封存记录,其中3人得以继续进行学业。

三、凝聚合力,创新未成年人保护先议联动机制。

2023年5月,由乐陵法院联合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教育和体育局、民政局、妇女联合会、共青团乐陵市委等八部门联合出台《关于未成年人保护先议工作的实施办法》,为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培树未成年人良好品行,有效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提供了坚强的制度保障。一是凝聚合力,推动先议机制达成共识。乐陵法院借助未成年人保护教育工作长期良好基础和与政法各部门重大问题会商机制优势,经过多次沟通研判,最终达成共识,创立未成年人保护先议联动机制,并共同举行先议工作启动仪式,为该项机制具体落实打下良好基础。二是建章立制,明确先议机制保障规范。在实施办法中明确规定八部门联合成立未成年人保护先议工作办公室,各部门明确具体负责的相关机构和人员。对先议行为范围、提请部门和提请程序、受理程序与期限、调查和评议程序、矫治教育方案、处置执行程序、矫治措施解除、保密管理规定均作出明确规范,归口管理、一步到位,便于各部门配合和开展先议机制具体工作落实。三是广泛覆盖,促进先议机制全面落实。行为覆盖广泛,将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规定的严重不良行为及性侵行为、严重校园欺凌行为均纳入先议范畴。主体覆盖广泛,实施主体包括司法执法办案部门和教育、民政部门及群团组织,便于多角度开展工作。对象覆盖广泛,先议对象为实施严重不良行为的在校和非在校未成年人,并且分别由学校或办案部门提请先议,覆盖范围不留空白。四是定向施策,确保先议机制程序严谨。根据先议提请由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前移工作关口,联合对提请的严重不良行为作出法律评定,进行罪错分级,并视行为危害程度和情节性质作出处置建议,由八个部门共同为先议对象制定相应配套个性化矫治教育措施,对构成治安管理处罚或可能构成刑事犯罪的行为,按法定程序作出进一步处置,合力从源头上遏制未成年人违法犯罪。

四、建立长效机制,积极推动法治校园建设。

2024年5月 21日,乐陵法院联动检察院、公安、教体局、司法局、团委、妇联、民政八部门建立防治学生欺凌联动机制,成立专门机构。教体局组织辖区所有学校设立校园安全先议办公室,由学校分管安全法治校领导、政教主任、法治副校长组成,专门负责学生欺凌处置、校园矛盾纠纷化解等校园安全问题。学校设置防治学生欺凌专门机制,对欺凌的受理、认定、处置作出详细规定。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积极选派法治副校长,争取做到全覆盖,并根据各自职能积极参与、介入。团委、妇联、司法局选派心理、法律、社工、家庭教育等专业人员积极参与配合,对于被欺凌学生民政部门及时救助,形成以学校为主体,八部门联动防治学生欺凌工作的大格局,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安全健康校园环境具有重要意义。

在充分发挥审判职能的同时,积极参与社会治理,主动与教育部门对接,院长带头共25名法官及助理担任“法治副校长”,实行“一对一”法治校园共建。法院结对学校在校学生约6万余名,学生覆盖率达65%。明确法治副校长、校园安全先议办公室工作职责,院长带头讲法治课,线上线下同步进行,法治副校长除每年必须完成不少于四次法治课之外,还参与校园安全机制建设、矛盾纠纷化解、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等事项,对校园矛盾纠纷“诉源治理”,营造安全健康的校园环境具有很大的意义。

五、创新形式,多措并举加大法治宣传。

持续开展“乐享未来”法治大宣讲活动,2022年至今共在“开学季”“六一”“宪法日”等重大节点开展法治宣讲活动170余次,涵盖成职教、高中、初中、小学、幼儿园等各个学生群体,授课课题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等多部法律及相关案例,受众累计十二万余人次。组建法院志愿宣讲团队,同“法治副校长”共同巡回宣讲,提高覆盖面积。增强对家长的教育培训,开辟“家长云课堂”新模式。于每月常态化开展“法院开放日”活动,打造法治文化长廊、未成年人保护中心等法治教育基地,充分发挥“教育基地”优势,突出“法治”主题,凸显“教育”“宣传”两大功能,多措并举,教育引导广大未成年人树立法治意识,培树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在心里埋下法治的种子生根发芽。

下一步,乐陵法院将继续充分发挥并前展、延伸审判职能,把轻罪记录封存、司法先议工作、法治宣传等工作做深做实,将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关口继续前移,大力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及关爱未成年人提示等工作,抓前端治未病,以防为主,以治促防,营造健康平安未成年人成长环境。  

谢谢杨女士的介绍。

现在回答记者提问,请在提问前举手并通报所属新闻机构名称。  

1.您好,我是乐陵市报记者,请问如何把法治宣传这项工作继续做深做细?

董艳丽:要把法治宣传这项工作做深做细,首先,继续扩大涵盖范围。主动与教育部门、学校对接,积极选派优秀法官及法官助理担任学校法治副校长或法治辅导员。组建法院志愿宣讲团队,同“法治副校长”共同巡回宣讲,即同一所学校师生可以听到几十名不同法官老师的授课,每名法官可以根据自己业务领域的专长进入不同学校巡回授课宣讲,提高覆盖面积,也能让学生学习更多的不同领域的法律知识。针对师生需求提供个性化课程。根据学校要求提供不同宣讲内容和课题,比如“防欺凌”“防性侵”“民法典宣讲”“预防违法犯罪”等专题讲座。最后,宣传方式多元化。除了进校园宣讲等传统方式,另外通过家长云课堂、常态化开展法院开放日、模拟法庭等活动,以活动、交流、体验等形式,培养青少年学法、用法、自爱自护的意识和能力。

2.请详细介绍一下未成年人保护先议机制的具体流程?

董艳丽:所谓“先议”就是提前评议、提前诊断治“未病”并开出处方。对于在校和社会上具有危害社会的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由学校或者办案机关向先议办公室发出提请并附相关调查材料。在接到提请以后,法院将审判职能前移,提前介入,由公检法三个部门对未成年人出现的严重不良行为,进行法律评定和罪错分级并根据不同情节作出处置建议,之后由我们八个部门根据各自职能共同为该未成年人制定相应配套的个性化矫治教育措施并监督执行,杜绝出现“熊孩子”不能管没人管的现象,通过社会的合力从源头上遏制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苗头,让他能够健康成长。

3.我是大众网记者,请问乐陵法院在审理涉未成年人案件过程中,将采取哪些保护未成年人权益的措施?

黄帅:一是在审理涉未成年人案件中,始终坚持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原则,实行“特殊、优先、双向、全面”保护。对未成年被告人坚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坚持宽严相济,宽容但不纵容,依法定罪量刑;对于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犯罪行为依法从严惩处;依法妥善审理各类涉未成年人民事案件,全面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二是严格执行犯罪记录封存制度。案件生效后及时将生效裁判文书、《犯罪记录封存通知书》送达被告人及相关部门,严格落实涉案信息保密制度,确保罪错未成年人上学就业不受影响,帮助其回归社会。三是全面落实从业禁止制度。对未成年人实施性侵害、虐待、拐卖等严重暴力犯罪的人员依法判处从业禁止,及时移送生效裁判文书至被告人所在地相关部门,禁止从事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相关工作。四是依法提出司法建议。针对未成年人保护的漏洞盲区和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向有关部门和单位提出司法建议,引导全社会形成关心关爱未成年人的良好氛围。

4.您好,我是乐陵市融媒体中心记者,下一步乐陵法院有何举措做好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

黄帅:一是继续大范围、常态化、高频次、多角度开展法治宣传工作,让同学们真正入脑入心。二是充分发挥校园安全先议办公室作用,把司法先议工作做深做实,对于问题少年重点关注,建立跟踪回访、跟踪帮教机制。三是将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关口继续前移,抓前端治未病,大力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及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工作,定期对家庭教育指导开展情况进行评估,以防为主,以治促防,营造健康平安未成年人成长环境。

主持人:感谢大家的发布和解答,提问环节到此结束。刚才,几位发布人介绍了乐陵市“能动履行审判职责,全方位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工作情况并回答了记者提问。请各媒体做好宣传报道。

本场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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