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乐)LLAQ预案字[2021]01号
乐陵市生产安全事故
应急救援预案
(2021年修订)
乐陵市安全生产委员会
二〇二一年六月八日
目录
5.2事故调查
1. 总则
为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及时有效地处置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增强应对和防范事故风险的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结合乐陵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实际,制定本预案。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应急管理部令第2号)、《企业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九条规定》、《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山东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山东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山东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德州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以及《德州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和《乐陵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相关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乐陵市企业危险物质的危险特性。
乐陵市生产安全事故综合应急预案体系是在《乐陵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体系框架内,由《乐陵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乐陵市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乐陵市烟花爆竹较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和企业应急预案构成。
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工作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统一领导、分级管理,条块结合、依靠科学、依法规范,预防为主、平战结合,属地监管、专项监管、行业监管与综合监管相结合,属地监管为主的原则。
本预案适用于乐陵市范围各类安全生产过程中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具体为:
(1)已经或者可能导致1人以上死亡,或者3人以上重伤,或者100万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生产安全事故。
(2)超出乡镇(街道办)人民政府应急处置能力的生产安全事故。
(3)跨乡镇(街道办)级行政区域的生产安全事故。
(4)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认为需要启动市级应急预案处置的生产安全事故。
乐陵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是处置本市行政区域内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领导机构。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组长由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市长担任,负责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的全面工作,进行总的协调和指挥。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副组长由市政府办公室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市公安局负责同志、市应急局局长担任。负责协助组长做好各项应急工作,协调各成员单位参与生产安全事故的抢险救援以及监督检查责任制落实工作。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应急局,办公室主任由市应急局局长兼任。
办公室主要职责:
(1)组织落实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决定,协调和调动成员单位应对生产安全事故相关工作;
(2)组织制订、修订与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职能相关的专项应急预案,指导乡镇(街道办)制订、修订各专项应急预案;
(3)负责本市应对生产安全事故的宣传教育与培训;
(4)收集分析工作信息,及时上报重要信息;
(5)负责本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演练;
(6)负责本市生产安全事故安全隐患排查和应急资源的管理工作;
(7)负责本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专家组的日常管理工作;
(8)承担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9)建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队伍、救援物资、应急专家数据库,确保拉得出、用得上;
(10)编制市生产安全事故救援指挥机构人员通讯录并及时调整,发至成员单位,确保联络畅通。
成员单位包括市直有关部门、单位和各乡镇(街道办)政府,应对生产安全事故的职责分工如下:
市公安局:组织、协调道路交通、火灾等事故灾难的应急救援。组织事故现场治安警戒和治安管理,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场所、重点人群、重要物资设备保护,维持现场秩序,及时疏散人群。组织、参与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市消防救援大队:负责开展事故现场救援工作;负责根据生产安全事故现场指挥部的命令开展生产安全事故处置工作;负责组织指挥消防专业队伍开展救援训练,指导应急队伍开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演练。
市卫健局:负责组织指挥事故现场的医疗救援工作,对受伤人员实施紧急救治和转运;负责承办生产安全事故常用药品等应急物资的管理。
德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乐陵大队:负责组织指挥生产安全事故现场区域及周边道路的交通管制和交通疏导分流工作,开辟救援通道,保证救援人员、车辆、器材装备的通行。
市应急局:协助市领导调集应急救援队伍、应急救援物资、装备,按照市领导的要求争取市、省及国家的支持;综合各类信息,及时掌握各方动态,为市领导组织指挥事故救援当好参谋。负责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工作;负责组织专家对生产安全事故中相关的应急处置和抢险救援提出相应建议;参与对涉及生产安全的事故进行调查处理;负责处置好生产安全事故的有关社会救助保障工作;指导地方政府做好受灾群众的转移安置工作,
市委宣传部: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负责按照本市突发事件新闻发布制度的要求,负责组织生产安全事故的通报工作,配合事故处置部门组织管理生产安全事故现场记者,负责审定事故新闻口径,协调组织现场新闻发布会,直接舆情处理,实施配合协调相关部门开展排查灾难事故隐患及应急知识的宣传工作。
市发改局:负责发放救灾救济款物,保证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负责配合有关部门在火灾事故中,妥善安置涉外人员和在乐港、澳、台、华侨及海外旅游人员。
市财政局:负责协调落实生产安全事故救援所需资金;负责承办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涉及相关资金保障的其他事项。
市住建局:负责组织、协调专业队伍开展受损建筑质量检测评估、安全事故的抢险救援及相关调查处理工作。负责开展事故灾难中燃气、供热、供水等相关市政设施的抢险救援和事故调查工作。
市交通运输局:负责调配车辆运送抢险物资、机械、人员及救援急需品,协调有关部门做好交通运输保障工作。组织、协调开展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事故的抢险救援和事故调查工作。
市工信局:负责移动、联通、电信三大电信企业做好抢险救援期间的通信保障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工业企业及长输管道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工作。
市市场监管局:负责组织、协调特种设备事故抢险救援及事故调查工作。
市气象局:负责组织应急天气监测通报,派遣气象保障小组进驻生产安全事故现场,及时提供天气实况监测和预报信息。
市供电公司:负责组织实施生产安全事故涉及场所电力设施的管控,提供应急照明设备、应急发电车,保障生产安全事故现场用电安全。
德州市生态环境局乐陵分局:负责派遣环境监测小组进驻生产安全事故现场,为生产安全事故现场指挥部提供与环境相关的必要的数据参数;针对生产安全事故处置中产生的次生环境污染提出环境保护对策和建议;负责处置生产安全事故中产生的污染物质;负责交通运输过程中发生泄漏导致环境污染事故的救援及调查处理工作。
各乡镇(街道办)政府:负责配合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开展生产安全事故处置工作;负责配合生产安全事故中人员疏散安全和抢险救援工作;负责配合设立生产安全事故现场指挥部;负责抢险物资、机械及救援急需品的供应;负责生产安全事故中死伤人员家属接待安抚及赔偿协商等善后工作。
事故发生后,由市政府办公室牵头,分管副市长、宣传部、公安局、卫健局、应急局、德州市生态环境局乐陵分局、气象局、消防救援大队、事故发生单位行业主管部门及乡镇(街道办)政府等部门负责人必须第一时间到达事故现场,组织各部门相关人员参与事故救援。
2.3.1事故现场指挥部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处置工作需要,由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组织相关成员单位成立现场指挥部,现场指挥下设9个工作组。由市政府分管领导担任总指挥,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市应急管理局局长、市公安局局长担任副总指挥,总指挥不在时由副总指挥负责指挥各应急救援小组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生产安全事故现场指挥部可以根据应急救援的实际需要,由总指挥决定增、减成员单位。
2.3.2 现场指挥部的主要职责:
(1)统一指挥乐陵市行政区内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对应急救援工作进行督查和指导,指定现场抢险指挥组的负责人;
(2)决定启动、终止本预案;
(3)协调解决事故现场及外围救护所需的人员、物资、器材装备和救援资金;协调上级驻乐单位和驻乐部队的应急救援行动;
(4)研究解决事故应急救援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作出事故应急、求援及善后处理等重大决策;
(5)必要时,向上级请示启动更高级别预案。
2.3.3 现场指挥部下设小组及其职责
1、治安保卫组
由市公安局牵头,市公安局局长为组长,市发改局、事故发生地乡镇(街道办)参加。
职责:
(1)根据指挥部的决定,指挥危险区域内人员疏散转移和安置;
(2)组织治安、交警、事故发生地乡镇(办事处)负责事故现场的治安保卫、危险区域警戒,根据需要,在周边道路实行交通管制,维持交通秩序;
(3)组织人员疏散后的居民区安全保卫工作;
(4)控制事故有关责任人员,防止其逃匿。
2、抢险救援组
由市消防救援大队负责,市消防救援大队政委为组长,乡镇(街道办事处)政府、事故单位积极配合,市有关单位协调指导。
职责:
(1)负责在紧急状态下的现场抢险作业,包括现场灭火、喷水隔爆、搜救伤员及事故后对被污染区域的洗消工作;
(2)负责调集救护队与医疗队伍对遇险人员救治和转移;
(3)制定和组织实施防止事故扩大的防范措施;
(4)负责事故现场有关物证、资料的搜集,绘制事故现场示意图,保护事故现场和证据。
3、医疗救护组
由市卫健局负责,市卫健局局长为组长,事故发生地乡镇(办事处)及医疗救护单位、事故单位安排有关人员参加。
职责:
(1)组织调配医务人员、救护车辆及药品器材,在安全区域对受伤人员实施有效的抢救治疗;
(2)及时转移事故现场伤亡人员,组织专家确认伤情,迅速确定抢救治疗方案;
(3)当出现大量危重病人时,组织专家做出伤害程度的判断,迅速分流转送指定医院,及时予以治疗,做好转送接诊病人的记录,为事故调查及善后处理提供依据。
4、环境监测保护组
由德州市生态环境局乐陵分局牵头,德州市生态环境局乐陵分局局长为组长,市气象局等相关部门参加。
职责:
(1)负责测定事故的环境污染和生态危害区域及危险程度,并进行监测;
(2)对事故灾难中产生的污染物质提出处置建议;
(3)提供与应急救援有关的气象保障服务。
5、运输保障组
由市交通运输局牵头,市交通运输局局长为组长,负责调配车辆运送抢险物资、机械、器具及人员,做好交通运输保障工作,以及现场指挥部交办的其它工作。
6、专家指导组
由市应急管理局牵头,市应急管理局局长为组长,由市消防救援大队、市级行业内专家及事故发生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组成。其职责是针对应急事故现场灾情的危害情况进行全面分析评估,提出有效可行措施,并对后期处置提出建议。专家组主要负责组织专家对应急救援及现场处置进行专业技术指导。
7、通信保障组
由市工信局牵头,市工信局局长为组长,负责协调移动、联通、电信三大电信企业做好抢险救援期间的通信保障工作。
8、宣传报道组
由市委宣传部负责,市宣传部常务副部长为组长,负责事故现场及相关灾情的新闻报道。
职责:
负责及时撰写生产安全事故新闻发布稿件并对外发布;负责现场记者接待、管理;及时澄清虚假信息,防止因报道不实造成不良影响。
9、后勤保障、善后处理组
由事故发生地乡镇政府(办事处)主要负责人为组长,市发展改革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卫健局、总工会、事故发生单位主管部门和事故发生单位负责人及有关保险机构参加。
职责:
(1)根据专家组处置意见,选择疏散场所并立即疏散有关人员和群众;
(2)负责抢险物资、机械的调配及供应;
(3)组织保障水、食品等救援急需品的供应;
(4)做好伤亡人员及家属的安抚及相关理赔等善后处理工作。
生产安全事故现场指挥部及各小组组长,由于工作变动等原因不在岗位时,由继任人或临时负责人替代。
重大危险源的辨识应按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18)进行辨识。由市应急管理局、市消防救援大队熟练掌握并建立档案,方便备查。
危险因素主要是生产、经营、储存、运输、装卸过程中的火灾、爆炸和中毒窒息等。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以下简称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事故一般分为以下等级:
(1)特别重大事故(Ⅰ级):造成30人以上死亡(失踪),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2)重大事故(Ⅱ级):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失踪),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3)较大事故(Ⅲ级):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失踪),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4)一般事故(Ⅳ级):造成3人以下死亡(失踪),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注:本预案有关数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企业发生突发事故后,事故现场带班人员、班组长和调度人员第一时间采取必要的现场处理措施并下达撤人命令,同时报告本单位负责人并立即报警救援(应急救援报警电话:119、110、120)。接警单位在接到关于安全生产的事故信息后,可向应急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单位进行转报。事故单位立即启动本单位应急救援预案实施救援处置,同时向乡镇(街道办)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单位报告。乡镇(街道办)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及有关单位接到报告后,如果超出本级政府应急救援能力的,要在先期采取应急行动的同时,按照逐级上报的原则(紧急情况下可越级上报),迅速向市政府、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及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事故报告采用电话报告的方式。事故报告内容包括: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救援路线)、原因、初步判定的伤亡情况、导致伤亡的因素、尚存在的危险因素、事态发展趋势、需要哪一类的救援队伍、联络人、联络电话等。通信联络方式为:
应急救援报警电话:119、110、120
市政府值班室:0534-6520000
市应急管理局值班室:0534-6268397
市公安局值班室:0534-6221371—3315
德州市生态环境局乐陵分局值班室:0534-8101081
市市场监管局值班室:0534-2110211
中央、省、市驻乐企业单位应立即向乐陵市人民政府、乐陵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有关单位报告(中央直属企业同时上报国家应急管理部和企业上级主管单位、省属企业同时上报山东省应急管理局和企业上级主管单位、市属企业同时上报德州市应急管理局和企业上级主管单位)。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接警后,应初步拟定救援的专业队伍、专家组成人员名单、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组成人员名单,同时将以上情况报告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组长。需要启动市级应急预案的,由市生产安全事故领导小组组长发布启动命令,启动应急程序。
在开展应急处置的同时,市生产安全事故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及时掌握、汇总和研判相关信息,通报参与处置的有关部门,重要信息迅速向市政府应急办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报告。
按生产安全事故的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将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响应级别分定为Ⅰ级响应、Ⅱ级响应、Ⅲ级响应、Ⅳ级响应。事故发生后,事发单位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超出本级应急救援处置能力时,及时报请上一级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启动上一级应急预案实施救援。
出现下列情况时启动Ⅰ级响应:在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和废弃过程中发生的特别重大火灾事故、爆炸事故、易燃、易爆或有毒物质泄漏事故,已经严重危及周边地区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或在其他领域发生火灾、爆炸、坍塌事故,造成或可能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100人以上重伤,或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或特别重大社会影响,事故事态发展严重,且亟待外部力量应急救援等。
出现下列情况时启动Ⅱ级响应:在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和废弃危险物质处置等过程发生的火灾事故、爆炸事故、易燃、易爆或有毒物质泄漏事故,已经危及周边地区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或在其他领域发生火灾、爆炸、坍塌事故,造成或可能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50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事故直接经济损失,或重大社会影响等。
出现下列情况时启动Ⅲ级响应:在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和废弃危险物质处置等过程发生的火灾事故、爆炸事故、易燃、易爆或有毒物质泄漏事故,已经危及周边地区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或在其他领域发生火灾、爆炸、坍塌事故,造成或可能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或较大社会影响等。
出现下列情况时启动Ⅳ级响应:在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和废弃危险物质处置等过程发生的火灾事故、爆炸事故、易燃、易爆或有毒物质泄漏事故,已经危及周边地区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或在其他领域发生火灾、爆炸、坍塌事故,造成或可能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10人以下重伤,或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或一定社会影响等。
1、事故等级达到Ⅳ级,本预案进入启动准备状态。
2、下列情况下,启动本预案:
(1)发生Ⅳ级及以上响应条件的安全生产事故;
(2)接到乡镇(街道办)人民政府关于生产安全事故救援增援请求;
(3)接到上级关于生产安全事故救援增援的指示;
(4)事故范围涉及两个或两个以上乡镇(街道办)行政区域;
(5)易造成事故扩大或二次事故的安全生产事故;
(6)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认为有必要启动的。
1、进入启动准备状态时,根据事故发展态势和现场救援进展情况,执行如下应急响应程序:
(1)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接到事故或险情报告后,立即向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报告事故情况;收集事故有关信息,从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化学品登记中心(24小时值班电话:0532-83889090)采集事故相关化学品基本数据与信息;
(2)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密切关注、及时掌握事态发展和现场救援情况,及时向市生产安全事故领导小组报告;
(3)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要通知有关专家、市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有关部门、有关单位做好应急准备;
(4)市生产安全事故领导小组要向事故发生地人民政府提出事故救援指导意见;
(5)市生产安全事故领导小组要派有关人员和专家赶赴事故现场指导救援;
(6)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提供相关的预案、专家、队伍、装备、物资等信息,组织专家咨询。
2、进入启动状态时,根据事故发展态势和现场救援进展情况,执行如下应急响应程序:
(1)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及时不断的向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和市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委员会报告事故发展情况;
(2)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要组织专家咨询,提出事故救援协调指挥方案,提供相关的预案、专家、队伍、装备、物资等信息;
(3)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人员接到通知后,立即赶赴现场,成立现场指挥部,指挥抢险救援;
(4)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要通知有关部门做好交通、通信、气象、物资、财政、环保等支援工作;
(5)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要调动有关队伍、专家组参加现场救援工作,调动有关装备、物资支援现场救援;
(6)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要及时向公众及媒体发布事故应急救援信息,掌握公众反映及舆论动态,回复有关质询。
根据事态发展变化情况,出现急剧恶化的特殊险情时,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在充分考虑专家和有关方面意见的基础上,依法采取紧急处置措施。涉及跨乡镇(街道办)、跨领域的影响严重事故的紧急处置,由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协调实施。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可能造成的后果,将生产安全事故分为:火灾事故,爆炸事故,易燃、易爆、有毒物质泄漏事故,坍塌事故。
生产安全事故一般处置方案:
(1)接警。接警时应明确发生事故的单位名称、地址、危险化学品种类、事故简要情况、人员伤亡情况等。
(2)隔离事故现场,建立警戒区。事故发生后,启动应急预案,根据化学品泄漏的扩散情况、火焰辐射热、爆炸所涉及到的范围建立警戒区,并在通往事故现场的主要干道上实行交通管制。
(3)人员疏散,包括撤离和就地保护两种。撤离是指把所有可能受到威胁的人员从危险区域转移到安全区域。在有足够的时间向群众报警,进行准备的情况下,撤离是最佳保护措施。一般是从上风侧离开,必须有组织、有秩序地进行。就地保护是指人进入建筑物或其它设施内,直至危险过去,当撤离比就地保护更危险或撤离无法进行时,采取此项措施。可指挥建筑物内的人,关闭所有门窗,并关闭所有通风、加热、冷却系统。
(4)现场控制。针对不同事故,开展现场控制工作。应急人员应根据事故特点和事故引发物质的不同,采取不同的防护措施。
德州市生态环境局乐陵分局和环境监测及化学品检测机构负责对水源、空气、土壤等样品就地实行分析检测,及时检测出毒物的种类和浓度,并计算出扩散范围等应急救援所需的各种数据,以确定污染区域范围,并对事故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评估。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和市委宣传部,对事故相关信息进行综合分析,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公告等形式,统一对外发布。
事故现场得到控制,环境符合有关标准,导致次生、衍生事故隐患消除,伤亡人员已全部找到并送达救治点得到妥善救治,事故主要信息已采集,善后工作已有序展开,无群体性事件,即应判定为响应结束。由现场指挥部总指挥决定并宣布解除应急状态,应急救援队伍撤离现场。
事故发生企业和所在乡镇人民政府、成员单位负责人员安置、补偿,物资和劳务的征用补偿,环境保护部门负责指导企业和乡镇对事故中的污染物进行清理和处置。
5.2事故调查
事故发生后,按程序成立事故调查组,各成员单位到位。各参与事故救援、处置单位在救援、处置过程中要注意证据的保存和取证工作,本单位没有取证条件的,要及时上报公安、消防、应急管理等职能部门,防止证据丢失。公安机关要根据事故性质、等级及时监控相关责任人员。事故救援、处置基本结束后,正式启动事故调查程序。事故等级属较大及以上事故的,配合上级政府事故调查组开展调查。
劳动部门依照工伤保险的相关规定,及时对事故中受伤的人员实施救助;商业保险公司对参加意外伤害保险的相关人员实施救助。
应急响应结束后,事故发生地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有关企业认真分析事故原因,制定防范措施,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防止各类事故发生。
应急救援指挥机构负责收集、整理应急救援工作记录、方案、文件等资料,组织专家对应急救援过程和应急救援保障等工作进行总结和评估,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并将总结评估报市委、市府办公室。
生产经营单位按照有关规定配备应急救援装备及器材,企业和当地政府根据本企业、本地生产安全事故救援的需要和特点,储备有关特种设备(各种大型装载、挖掘、运输车等)。依托现有资源,合理布局并补充完善应急救援力量;统一清理、登记可供应急响应单位使用的应急装备类型、数量、性能和存放位置,建立完善相应的保障措施。救援器材及装备情况见附件4。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队伍以从业单位的应急救援队伍为基础,按照有关规定配备相应装备,开展培训、演习。市消防救援队伍是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的骨干力量。
市应急局负责建立应急专家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专业辅助队伍档案,根据事故应急需要,组织生产安全事故应急专业辅助队伍和专家参与救援。
本预案由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年至少组织一次演练。演练时,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及各工作组,负责单位应做好演练过程中的有关记录和总结。演练结束后,要及时召开会议进行总结,发现问题并提出相应解决措施,及时对预案进行修订完善。
各类从业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综合应急预案演练,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现场处置方案演练。
下列情况下,应由乐陵市安全生产委员会提出修订意见。
(1)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作出涉及本预案的新规定的;
(2)根据应急演练、事故救援、事故案例需对本预案进行修订的;
(3)市政府提出修订要求的。
修订后的预案应按照预案发布程序重新发布。
本预案由乐陵市安全生产委员会组织修订,由乐陵市应急局负责解释。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1:乐陵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通讯录
附件2:乐陵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专家联系表
附件3:事故应急处置措施
附件4:乐陵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装备器材调集表
附件5:危险性分析
| 姓名
|
单位
|
职务
|
联系电话
|
| 樊廷雷
|
乐陵市委
|
市委书记
|
6268112
|
| 陈光春
|
乐陵市政府
|
市委副书记 市长
|
6268086
|
| 周成良
|
乐陵市委
|
市委常委
|
6268007
|
| 殷宗锋
|
乐陵市政府
|
副市长
|
13869217009
|
| 王立新
|
乐陵市政府
乐陵市公安局
|
副市长
公安局局长
|
17605340301
|
| 王 毅
|
乐陵市政府
|
办公室主任
|
13905446101
|
| 吴 强
|
乐陵市财政局
|
局长
|
15820061777
|
| 李玉胜
|
乐陵市委宣传部
|
常务副部长
|
13505442689
|
| 王 艳
|
乐陵市发改局
|
局长
|
13853409907
|
| 宋殿民
|
乐陵市人社局
|
局长
|
13969207699
|
| 靳建华
|
乐陵市卫健局
|
局长
|
13853496777
|
| 刘恩和
|
乐陵市民政局
|
局长
|
13505442596
|
| 聊秀武
|
乐陵市住建局
|
局长
|
13953469876
|
| 殷宗泽
|
乐陵市工信局
|
局长
|
13505442499
|
| 张群利
|
乐陵市应急管理局
|
局长
|
17653453360
|
| 张 栋
|
德州市生态环境局乐陵分局
|
局长
|
15965932888
|
| 李敬岗
|
乐陵市商务局
|
局长
|
13969276806
|
| 杨海峰
|
乐陵市交通运输局
|
局长
|
18596276177
|
| 宋炳伦
|
乐陵市市场监管局
|
局长
|
13853459789
|
| 高延青
|
乐陵市气象局
|
局长
|
13969206911
|
| 韩文龙
|
乐陵市教育和体育局
|
局长
|
13305446066
|
| 韩玉杰
|
乐陵市公共事业发展中心
|
主任
|
13853428766
|
| 殷 杰
|
乐陵市消防救援大队
|
教导员
|
17605345907
|
| 李雪峰
|
乐陵市公安局
|
党组副书记
|
17605340099
|
| 李 健
|
乐陵市政府办公室
|
副主任
|
13805344456
|
有关救援及咨询机构:
附件2:乐陵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专家联系表
一、专家组成员(乐陵市):
| 姓名
|
单位
|
联系电话
|
| 赵启龙
|
乐陵力拓化学品有限责任公司
|
15963362803
|
| 邢忠舜
|
乐陵力拓化学品有限责任公司
|
13305444826
|
| 许德兵
|
山东安舜制药有限公司
|
13969013451
|
| 李计辉
|
山东宇世巨化工有限公司
|
18733700366
|
| 候衍安
|
乐陵创利科技有限公司
|
13953390536
|
| 刘华锋
|
山东丰硕化工有限公司
|
18173080075
|
| 翟慎光
|
山东科荣化工有限公司
|
15318611915
|
| 董建新
|
乐陵思盛聚合物材料有限公司
|
15305345390
|
| 李金生
|
乐陵林贡栈酒业有限公司
|
13869269260
|
|
|
|
|
|
|
|
|
二、市专家组成员(德州市):
| 姓名
|
单位
|
联系电话
|
| 王茂彬
|
德州聚安特安全服务有限公司
|
13805343180
|
| 刘 刚
|
德州聚安特安全服务有限公司
|
15953771616
|
| 徐书芬
|
德州诚泰安全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
18605340692
|
| 滕晓生
|
德州虹桥染料化工有限公司
|
13505344114
|
三、有关救援及咨询机构:
济南抢救电话:0531-82983472
1、火灾事故处置方案要点
(1)确定火灾发生位置。
(2)确定引起火灾的物质类别(压缩气体、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物品、自燃物品等)。
(3)所需的火灾应急救援处置技术和专家。
(4)明确火灾发生区域的周围环境。
(5)明确周围区域存在的重大危险源分布情况。
(6)确定火灾扑救的基本方法。
(7)确定火灾可能导致的后果(含火灾与爆炸伴随发生的可能性)。
(8)确定火灾可能导致的后果对周围区域的可能影响规模和程度。
(9)火灾可能导致后果的主要控制措施(控制火灾蔓延、对临近设施进行降温保护、人员疏散、医疗救护等)。
(10)可能需要调动的应急救援力量(消防救援队伍、企业消防队伍等)。
2、爆炸事故处置方案要点
(1)确定爆炸地点。
(2)确定爆炸类型(物理爆炸、化学爆炸)。
(3)确定引起爆炸的物质类别(气体、液体、固体)。
(4)所需的爆炸应急救援处置技术和专家。
(5)明确爆炸地点的周围环境。
(6)明确周围区域存在的重大危险源分布情况。
(7)确定爆炸可能导致的后果(如火灾、二次爆炸等)。
(8)确定爆炸可能导致后果的主要控制措施(再次爆炸控制手段、工程抢险、人员疏散、医疗救护等)。
(9)可能需要调动的应急救援力量(消防救援队伍、企业消防队伍等)。
3、易燃、易爆或有毒物质泄漏事故处置方案要点
(1)确定泄漏源的位置。
(2)确定泄漏的化学品种类(易燃、易爆或有毒物质)。
(3)所需的泄漏应急救援处置技术和专家。
(4)确定泄漏源的周围环境(环境功能区、人口密度等)。
(5)确定是否已有泄漏物质进入大气、附近水源、下水道等场所。
(6)明确周围区域存在的重大危险源分布情况。
(7)确定泄漏时间或预计持续时间。
(8)实际或估算的泄漏量。
(9)气象信息。
(10)泄漏扩散趋势预测。
(11)明确泄漏可能导致的后果(泄漏是否可能引起火灾、爆炸、中毒等后果)。
(12)明确泄漏危及周围环境的可能性。
(13)确定泄漏可能导致后果的主要控制措施(堵漏、工程抢险、人员疏散、医疗救护等)。
(14)可能需要调动的应急救援力量(消防部队、防化兵部队等)。
4、应急人员的安全防护
根据安全生产事故的特点及其引发物质的不同以及应急人员的职责,采取不同的防护措施。应急救援指挥人员、医务人员和其他不进入污染区域的应急人员一般配备过滤式防毒面罩、防护服、防毒手套、防毒靴等;工程抢险、消防和侦检等进入污染区域的应急人员应配备必要的相应防护器具;同时做好现场毒物的洗消工作(包括人员、设备、设施和场所等)。
5、群众的安全防护
根据不同安全生产事故特点,组织和指导群众就地取材(如毛巾、湿布、口罩等),采用简易有效的防护措施保护自己。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疏散程序(包括疏散组织、指挥机构、疏散范围、疏散方式、疏散路线、疏散人员的照顾等)。组织群众撤离危险区域时,应选择安全的撤离路线,避免横穿危险区域,禁止向事故源下风向撤离。进入安全区域后,应尽快去除受污染的衣物,防止继发性伤害。
一、消防车量统计表:共7辆
| 序号
|
车型
|
型号
|
数量
|
| 1
|
泡沫消防车
|
欧曼(水15吨、泡沫3吨)压缩泡沫车(水8吨、泡沫3吨)
|
2
|
| 2
|
消防水车
|
斯太尔(8吨)
|
1
|
| 3
|
18米高喷车
|
豪沃(水18吨、泡沫2吨)
|
1
|
| 4
|
42米云梯车
|
奔驰(水3吨、泡沫1吨)
|
1
|
| 5
|
抢险救援车
|
五十铃
|
1
|
| 6
|
城市主战消防车
|
水3吨、泡沫1吨
|
1
|
二、应急救援器材统计表:
| 类别
|
序号
|
装备名称
|
数量
|
类别
|
序号
|
装备名称
|
数量
|
| 基本防护类
|
1
|
消防头盔
|
30
|
特殊防护类
|
1
|
消防员隔热防护服
|
3
|
| 2
|
消防员灭火防护服
|
40
|
2
|
消防员避火防护服
|
3
|
||
| 3
|
消防手套
|
24
|
3
|
一级化学防护服防护服
|
2
|
||
| 4
|
消防安全腰带
|
24
|
4
|
防高温手套
|
10
|
||
| 5
|
消防员灭火防护靴
|
24
|
5
|
消防通用安全绳
|
2
|
||
| 6
|
正压式消防空气呼吸器
|
8
|
6
|
消防防坠落辅助部件
|
1
|
||
| 7
|
佩戴式防爆照明灯
|
10
|
7
|
消防Ⅱ类安全吊带
|
4
|
||
| 8
|
消防员呼救器
|
20
|
8
|
移动供气源
|
1
|
||
| 9
|
方位灯
|
20
|
9
|
消防过滤式综合防毒面具
|
10
|
||
| 10
|
消防轻型安全绳
|
17
|
10
|
消防员降温背心
|
8
|
||
| 11
|
消防腰斧
|
30
|
11
|
头骨振动通信装置
|
2
|
||
| 12
|
消防员灭火防护头套
|
2
|
12
|
防爆手持电台
|
7
|
||
| 13
|
防静电内衣
|
11
|
13
|
消防员呼救器
|
20
|
||
| 14
|
消防护目镜
|
3
|
14
|
消防过滤式综合防毒面具
|
10
|
||
| 15
|
抢险救援头盔
|
15
|
侦检类
|
1
|
消防用红外热像仪
|
1
|
|
| 基本防
护类
|
16
|
抢险救援手套
|
10
|
堵漏类
|
1
|
木制堵漏楔
|
1
|
| 17
|
抢险救援服
|
25
|
警戒类
|
1
|
隔离警示带
|
6
|
|
| 18
|
抢险救援靴
|
15
|
破拆类
|
1
|
液压破拆工具组
|
1
|
|
| 灭火类
|
1
|
机动消防泵
|
1
|
2
|
机动链锯
|
1
|
|
| 2
|
移动式消防炮
|
1
|
3
|
无齿锯
|
1
|
||
| 3
|
二节拉梯
|
3
|
4
|
手动破拆工具组
|
1
|
||
| 4
|
三节拉梯
|
2
|
5
|
手持式钢筋速断器
|
1
|
||
| 5
|
挂钩梯
|
2
|
6
|
绝缘剪断钳
|
2
|
||
| 6
|
中压水带
|
70
|
7
|
双轮异向切割锯
|
1
|
||
| 7
|
多功能消防水枪
|
2
|
救生类
|
1
|
救生缓降器
|
2
|
|
| 8
|
直流水枪
|
5
|
2
|
气动起重气垫
|
1
|
||
| 9
|
无线遥控移动水炮
|
1
|
3
|
消防过滤式自救呼吸器
|
12
|
||
| 排烟照明类
|
1
|
水驱动排烟机
|
1
|
4
|
救援支架
|
1
|
|
| 2
|
移动式排烟机
|
1
|
5
|
救生照明线
|
1
|
||
| 3
|
移动照明灯组
|
2
|
6
|
医药急救箱
|
3
|
||
| 4
|
移动发电机
|
2
|
7
|
救生抛投器
|
1
|
||
| 其它
|
1
|
灭火救援指挥箱
|
1
|
8
|
救生软梯
|
1
|
|
| 2
|
空气充填泵
|
1
|
|
|
|
|
乐陵市现有企业所涉及的危险性物质主要有:液氯、液氨、苯、化工轻烃、石脑油、石油醚、二甲苯、200#溶剂油、芳烃油、丁醇、松香、丁醇改性酚醛树脂、氢气、异丁醛、正丁醛、异氰酸酯(IPDI、TDI、HDI)、乙二胺、环氧树脂、丙烯酸树脂、醋酸丁酯、铝银浆、环氧富锌底涂料、环氧云铁防锈涂料、热反射隔热胶、硝基苯、对硝基氯化苯、对硝基苯酚钠、二硫化碳、苯胺、硫化氢、硫磺、乙烯、甲醇钠、甲苯、甲醇、二甲二硫、三乙胺、苯酚、苯乙酮、甲醛、叔丁基氯、二氯乙烷、乙酰氯、硫酸、硝酸、盐酸、硫酸氢钾、异丁醇、磷酸、硫酸钠、双氧水、次氯酸钠、三氟化硼、双环戊二烯、环己烷、正戊醇、环己酮、丙酮、乙醇、乙酸乙酯、锌粉、甲基异丁基酮、亚硝酸钠、高锰酸钾、过氧乙酸、冰醋酸、氢溴酸、水合肼、氢氧化钠、间甲酚、双(三氯甲基)碳酸酯、三乙胺、三甲基氯硅烷、汽油、柴油、液氧、液氮、液氩、液态二氧化碳、氨水、戊烷等;涉及到的危险工艺为聚合、精馏、蒸馏、氯化、烷基化反应、硝化反应、氧化反应、缩合反应等;烟花爆竹批发企业3家,规模以上工贸企业93家,主要危险物质为液氨。根据我市企业涉及到的危险化学品和工艺特点,火灾、爆炸、中毒窒息为重点防范的事故类型。
在乐陵市现有的企业中,山东安舜制药有限公司、山东科荣化工有限公司、乐陵力拓化学品有限责任公司、山东宇世巨化工有限公司、乐陵创利科技有限公司、乐陵市海裕橡胶制品有限公司、山东大斯夫新材料有限公司、山东科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山东飞达集团三分厂和乐陵市金丝枣业有限公司构成了重大危险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