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城市停车场管理工作,规范城市停车场服务活动和停车秩序,乐陵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乐陵市城市停车场备案管理工作。现将备案机构、备案场所及联系方式明确如下。
备案机构:乐陵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城市管理室)
备案场所:乐陵市五洲东大道一号第三行政服务中心二楼209
联系方式:2113110
另:由于《德州市城市停车场管理办法》《德州市城市停车设施备案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还在征求意见过程中,2024年2月1日起正式施行。我单位将于2024年2月1日起正式负责城市停车场备案管理工作,具体业务可与备案机构联系。
乐陵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4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