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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陵市人民政府

乐陵市综合行政执法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年01月29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公布乐陵市综合行政执法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除特别说明以外,所列数据统计时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公众可在乐陵市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laoling.gov.cn)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中查看和下载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乐陵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统一部署下,不断健全和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统筹安排,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推动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依法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1、主动公开。 强化信息公开规范意识,认真开展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对拟公开的政务信息依法依规严格做好审查,全年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信息67条,同比去年增加3条。

2、依申请公开。2023年,全力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发生依申请公开2件,均按照要求进行答复。

3、政府信息管理。建立完善信息管理制度,根据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机制,严格按照要求,对信息内容严格审核,确保政府信息公开质量。

4、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持续加强平台监管,做好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和办事服务工作,本年度,通过“乐陵城管”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304条,积极构建微信公众号、视频号等新媒体宣传工作新格局。

5、监督保障。积极推进政务公开,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监督制度,确保公开信息格式标准规范、内容全面详实。

二、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64

行政强制

39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1

0

0

0

1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

1.政府信息公开的时效性不够强。

2.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培训有待加强。

3.政务信息公开形式有待进一步拓宽。

(二)改进情况

1.加强信息公开责任部门与局属各股室、部门间的沟通协作,将需要公开的信息及时发布,尽量做到信息生成与发布保持同步。

2.加大教育培训力度,通过定期开展学习培训提升政务公开队伍的专业化水平。

3.创新信息公开形式,创新工作思路,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再上一个新的台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本年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二)本行政机关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2023年以来,乐陵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统一部署下,不断健全和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统筹安排,明确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重点任务,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一项常态化工作持续开展,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监督权和参与权。

(三)本行政机关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23年,承办市级人大代表建议10件,市级政协提案4件,办理结果均已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建议提案专栏进行公开。

(四)本行政机关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

无。

(五)本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

无。

(六)本行政机关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无。

(七)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

无。

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乐陵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联系。(电话:0534- 2113116,邮编:253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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