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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陵市人民政府

乐陵市教育和体育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5年01月14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公布乐陵市教育和体育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除特别说明以外,所列数据统计时限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公众可在乐陵市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laoling.gov.cn)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中查看和下载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4年,教体局持续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分工,细化任务,不断推进组织建设、平台建设、制度建设,不断提高信息公开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不断增强,工作透明度进一步提高,有效地保障了公民知情权,促进了政府公信力提升。

1.主动公开

对照法定公开要求,围绕教育领域重大政策、热点问题,聚焦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工作,通过乐陵市门户网站共发布1789条公开信息,同比去年增加71条,有效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同时对各科室上报的信息公开内容严格把关,确保不出现错误、敏感信息!

2.依申请公开

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对申请内容进行审查,制定本机关依申请公开机制,拓宽申请渠道,严格审查程序,对于申请内容不明确的及时给予解释,并在规定时间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持续优化依申请工作流程。

3.政府信息管理

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机制,加强对公开内容表述、时机和方式的研判,确保政府信息管理规范,加强信息公开时效性、针对性,严格遵循“谁发布、谁审查、谁负责”的原则,并在政府信息正式公开前进行严格审核。

4.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一是定期对网站栏目进行自查,对上级反馈的问题及时整改,确保不出现错别字、空白栏目、长期不更新栏目、信息公开不到位等情况出现。二是充分发挥微信公众号“乐陵教育”新媒体平台作用,及时发布乐陵教体系统工作动态、亮点成绩,从正面引导舆论导向,回应热点难点问题。不断加强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新媒体服务力进一步提高,充分保证了社会群众对教体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积极回应社会关切。2024年,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1026条。将全年本市教育系统主要工作动态和符合公开条件相关政策向社会公开。

5.监督保障

教体局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制定完善相关配套制度。坚持问题导向、效果导向,不定期对各级各类学校信息公开内容进行排查,对因工作不到位,造成不良影响的部门单位及个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二、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69.10

  三、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总

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

1.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有待进一步细化、优化。

2.对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人员业务指导不够完善。

(二)改进情况

1.持续细化、优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加强新媒体管理。

2.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强化信息公开意识,及时将在工作中形成、制作的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信息按照公开时限予以公开,努力打造阳光型政务。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本年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二)本行政机关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24年,承办市级人大代表建议39件,市级政协提案61件,除不予公开的0件,办理结果均已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建议提案专栏进行公开。

(三)本行政机关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

无。

(四)本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

无。

(五)本行政机关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无。

(六)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

无。

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教育和体育局电教科联系。(联系人:李广福,电话:0534- 6262918,邮编:253600)

乐陵市教育和体育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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