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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陵市人民政府

乐陵市住建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5年01月15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公布乐陵市住建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除特别说明以外,所列数据统计时限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公众可在乐陵市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laoling.gov.cn)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中查看和下载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1.主动公开。2024年度市住建局在乐陵市人民政府网站共计公开各类政府信息55条,同比2023年度减少10条。

2.依申请公开。2024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8件,年度办结8件,其中,予以公开1件,不属于本机关管辖的7件,同比去年减少37件。

3.政府信息管理。遵循合法、及时、准确和便民的原则,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乐陵市政府有关要求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发布信息按照“稿件起草、科室把关、保密审查、分管领导审核”的程序层层把关,确保发布信息内容符合相关规定。

4.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立足单位实际,结合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建立并完善各项制度,对标对表、查缺补漏,围绕中心工作和上级政策及时完善公开内容,切实加大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增强政务公开实效。2024年度共在微信公众号发布工作动态、政策解读、民生信息等各类信息共计413条。

5.监督保障。党组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真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研究部署,并组织协调、督促指导、检查考核全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安排专人对网站栏目及政务公开情况及时进行查看检查,对上级反馈的问题及时整改,确保不出现错别字、空白栏目、长久不更新栏目、信息公开不到位等情况出现。

二、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8

0

0

0

0

0

8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7

0

0

0

0

0

7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8

0

0

0

0

0

8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总

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

1.信息公开的内容和范围还需进一步完善,与上级的要求、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定差距;

2.信息公开查询方式不够便捷,群众对政务公开信息内容的了解程度不够高;

3.信息公开内容收集、整理和制作仍有不足,个别工作人员依法公开、主动公开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

(二)改进情况

1.进一步加强对公众关注度高的政务信息的梳理,并及时、全面地在政府网站上进行公布,同时,广泛开展宣传活动,提高公众对政务公开信息内容的关注度。

2.继续加大对干部职工信息公开工作的培训力度,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和制度规范,强化信息公开工作意识,提升工作能力,规范公开内容,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质量。

3.逐步完善信息公开审查、发布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同时,认真梳理信息报送要点、亮点工作,及时公布群众关心、社会关注、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信息,做到深入、持续、高效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本年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二)本行政机关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严格按照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开展工作。

(三)本行政机关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24年,承办市级人大代表建议2件,市级政协提案9件,办理结果均已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建议提案专栏进行公开。

(四)本行政机关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

无

(五)本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

无。

(六)本行政机关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无。

(七)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

无。

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乐陵市住建局宣传科联系。(联系人:李杰,电话:0534- 2117811 ,电子邮箱:llszjjxck@dz.shandong.cn,邮编:253600)

乐陵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1月16日

  年报下载:乐陵市住建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

       乐陵市住建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