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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陵市人民政府

乐陵市行政审批服务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5年01月20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公布乐陵市行政审批服务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除特别说明以外,所列数据统计时限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公众可在乐陵市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laoling.gov.cn)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中查看和下载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4年,乐陵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准确把握我部门政务公开工作的职责定位,秉持着透明、高效、便民的原则,通过乐陵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等渠道,坚持及时、准确、规范公开政府信息,切实保障人民群众依法获取政府信息的权益,不断完善局信息公开工作,推动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便捷化,提升政务服务水平。

1.主动公开。乐陵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积极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主体责任,秉持公开透明、服务公众的原则,全面加强主动公开工作。截至2024年12月31日,通过乐陵市门户网站公开食品生产、药品经营、环评结果、涉企政策文件等信息90条,比2023年信息公开数量增加12条。

2.依申请公开。2024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7件,内容涉及建设工程办理手续、项目用地规划许可证、企业营业执照信息等方面,我局共答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7件,按时办结7件,按时办结率100%,比2023年减少4件。

3.政府信息管理。按照信息发布“分级审核、先审后发”的程序,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把好信息审核关,确保公开信息严谨、准确、规范,增强信息公开权威性。

4.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一是主动公开门户网站信息。以乐陵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为政务信息公开载体,严格执行信息公开程序,主动公开部门动态以及优化营商环境等内容,有效保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二是优化提升政务服务“好差评”系统,引导企业群众“一事一评”,定期检查维护政务服务大厅评价设备终端,及时受理并协调解决办不成事项,设置群众意见箱听取群众意见和建议,不断提升政务服务质量和水平。

5.监督保障。强化组织领导,落实专人分管、专人办理。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发布、监督等工作机制,确保信息公开发布重点突出、主题明确。

二、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074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7

0

0

0

0

0

7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3

0

0

0

0

0

3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1

0

0

0

0

0

1

(七)总计

7

0

0

0

0

0

7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总

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2

5

0

0

7

0

0

0

0

0

2

0

0

0

2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一是信息公开形式过于单一,缺乏多样化的公开方式。二是部分工作人员对政务公开的重要性和迫切性认识不足,缺乏积极性和主动性。

(二)整改措施。一是依托政务公开体验区,开展多种类政务公开活动,提升政务服务的效率,增加群众办事体验感。二是持续更新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明确责任科室,设立工作节点,提升政务信息的时效性,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确保政务公开工作的持续性和稳定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本年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二)本行政机关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24年,承办市级人大代表建议4件,市级政协提案3件,除不予公开的0件,办理结果均已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建议提案专栏进行公开。

(三)本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

无。

(四)本行政机关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无。

(五)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

无。

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于乐陵市行政审批服务局法制科联系。(联系人:刘霞,电话:0534- 6268522,电子邮箱:llsspjfzk@dz.shandong.cn,邮编:253600)

附件;1、乐陵市行政审批服务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

  2、乐陵市行政审批服务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