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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陵市人民政府

乐陵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5年01月20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公布乐陵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除特别说明以外,所列数据统计时限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公众可在乐陵市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laoling.gov.cn)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中查看和下载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4年,我局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秉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不断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水平,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一是在政策法规方面,及时发布了涉及市场主体登记注册、食品安全监管、消费者权益保护等多领域的新出台及修订的法规政策,通过官方网站设立专门板块,方便群众查阅、下载。二是在监管执法信息上,定期公示对各类市场经营主体的行政处罚决定,涵盖食品药品违法、不正当竞争等典型案例,增强执法透明度。同时,全面公开了产品质量抽检结果,详细列出抽检产品类别、批次以及合格与不合格情况,为消费者提供了有力参考。日常工作动态也保持高频次更新,及时传达市场监管工作的新举措、新进展,如开展的各类专项整治行动情况等,借助官网、微信公众号等多渠道推送,确保信息传播到位。三是在依申请公开方面,严格遵循法定程序处理依申请公开事项,规范申请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等各环节流程。针对复杂申请,组织专业人员进行分析研讨,保障回复内容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切实满足申请人对特定市场监管信息的需求。现将2024年以来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1.主动公开。2024年主动公开信息数量242,同比减少7.3%。

2.依申请公开。2024年收到依申请公开数量39个,同比增加178%。

3.政府信息管理。为提升信息管理水平,我局构建了完善的信息管理机制。一方面,明确信息发布审核流程,所有拟公开信息均需经科室负责人、分管领导层层审核把关,确保信息准确、权威、合规。另一方面,加强信息资源整合,对各类政府信息进行分类梳理、归档存储,便于快速检索与调用。同时,定期更新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方便公众获取所需信息。

4.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2024年通过乐陵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微信公众号发布公众号278个,乐陵融媒发布文章2篇。

5.监督保障。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我局强化监督保障措施。成立信息公开监督小组,定期对信息公开工作进行内部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督促整改。主动接受社会监督,通过设置意见箱、公开监督电话等方式,广泛收集公众意见建议,不断改进工作。

二、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2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13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9

0

0

0

0

0

39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3

0

0

0

0

0

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0

0

0

0

0

0

1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1

0

0

0

0

0

1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5

0

0

0

0

0

5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16

0

0

0

0

0

16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1

0

0

0

0

0

1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1

0

0

0

0

0

1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1

0

0

0

0

0

1

(七)总计

39

0

0

0

0

0

39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总

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2

0

0

8

1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

1.各基层市场监管所与上级部门信息公开存在一定程度的不同步,容易出现数据偏差或更新时差等问题。

2.面对复杂的依申请公开诉求,个别工作人员对一些专业领域信息的界定和梳理能力不足,导致回复周期延长,影响群众满意度。

3.对于申请公开的信息审核把关环节,有时存在标准不够统一的情况,不同工作人员给出的答复口径可能略有差异。

(二)改进情况

1.搭建统一的信息管理系统,实现基层所与上级部门的数据实时共享和同步更新,定期开展数据核对工作,确保信息一致性。

2.组织依申请公开业务专项培训,邀请专家讲解复杂案例,提升工作人员专业素养和应对能力,同时建立疑难申请的内部研讨机制,缩短回复用时。

3.制定统一的信息审核标准手册,明确各类信息答复的规范和要求,定期开展案例分析与交流,确保不同工作人员在处理申请时口径一致,保障回复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本年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二)本行政机关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24年,承办市级人大代表建议2件,市级政协提案20件,办理结果均已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建议提案专栏进行公开。

(三)本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

无。

(四)本行政机关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无。

(五)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

无。

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于乐陵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联系。(联系人:李燕梅,电话:0534- 7833323,电子邮箱:llsscjgj@dz.shandong.cn,邮编:253600)

乐陵市市场监管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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