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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陵市人民政府

乐陵市水利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5年01月16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公布乐陵市水利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除特别说明以外,所列数据统计时限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公众可在乐陵市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laoling.gov.cn)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中查看和下载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4年,乐陵市水利局以“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为原则,全面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乐陵市政府网站、乐陵融媒为主阵地,结合部门工作实际,以“公开、透明、规范、廉洁、高效”为目标,积极推动政务公开各项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

1.主动公开。2024年,水利局通过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主动公开政务信息97条,同比去年增加6条。主要涵盖了机构简介、人大政协提案建议办理情况以及行政执法、行政许可等重点领域信息。

2.依申请公开。建立并完善依申请公开处理机制,由专人负责对申请事项进行审定,确定申请信息的公开属性后纳入信息公开办事流程。2023年度收到依申请公开4条。

3.政府信息管理。我局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完善政务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严格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对需公开的政务信息,按照“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由办公室工作人员对公开信息进行严格把关,确保公开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公开。

4.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一是继续做好现有公开平台的维护工作。严格落实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及时更新部门信息,主动公开最新政策,完善政策解读。二是主动通过投稿宣传、新闻报道等多种形式公开水利信息,不断拓宽政务公开渠道,提高群众对水利事业的认识。

5.监督保障。我局明确工作责任,确定专职工作人员,及时将水利工作动态、群众办事指南等最新信息及其他符合公开原则的信息及时公开,定期开展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妥善处理好政务公开与保守国家秘密之间的关系,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接受群众监督。

二、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

0

0

0

0

0

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3

0

0

0

0

0

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3

0

0

0

0

0

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1

0

0

0

0

0

1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总

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

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及时性有待加强;二是信息公开的内容还不够全面。

(二)改进情况

1.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政务公开制度,规范公开内容,提高公开质量。对人民群众关心的重大问题,重大决策及时公开;

2.丰富政务信息公开的内容,加强对各类政务公开事项的收集、汇总、发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本年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二)本行政机关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24年,承办市级人大代表建议3件,市级政协提案2件,因其他不适合公开的情形,不予公开。

(三)本行政机关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

无。

(四)本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

无。

(五)本行政机关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无。

(六)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

无。

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于乐陵市水利局办公室联系。(联系人:乔国明,电话:0534-2117901,传真:2117909,电子邮箱:llsswjbgs@dz.shandong.cn,邮编:253600)

乐陵市水利局

2025年1月16日

乐陵市水利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

乐陵市水利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