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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陵市人民政府

乐陵市财政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5年01月23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公布乐陵市财政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除特别说明以外,所列数据统计时限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公众可在乐陵市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laoling.gov.cn)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中查看和下载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4年,乐陵市财政局严格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和要求,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机制,进一步拓展公开渠道、创新公开方式、提升公开效能,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推进权力运行和政府行为更加规范,为全市发展提供坚实的服务保障。

(一)主动公开。2024年,乐陵市财政局通过市政府网站主动公开专栏信息445条,同比去年减少76条,涵盖组织机构、财政信息、公共监管信息、减税降费等方面。

(二)依申请公开。2024年,我局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5件,3件为网上申请,2件为邮寄申请,已严格在20个工作日内按规定要求答复。较去年减少3件,满足了人民群众对政府信息的特殊需求。

(三)政府信息管理。乐陵市财政局持续优化提升政府信息管理水平,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管理,健全保密及舆情风险审查机制。认真落实“先审查、后发布”的工作流程,对拟对外发布宣传的财政信息,明确细化审批流程,确保不发生泄密事件,不引发负面舆情。加强政府信息全生命周期管理,全面做好规范性文件的公开和清理工作,本年度未制发新的规范性文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坚持“依法、全面、真实、及时、便民”的原则,进一步拓展和深化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和范围,依托乐陵市人民政府网站等公开渠道,加强财政政策信息公开,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动态化。

(五)监督保障。根据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及时规范政府部门信息公开指南,更新机构信息,方便群众获取政府信息;建立局主要负责同志亲自部署、分管负责同志具体负责、办公室牵头落实、相关业务科室密切配合的工作机制。加强日常监管,对照乐陵市政府办公室下发的政务公开工作情况通报,做好阶段性重点工作,查漏补缺。

二、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5

0

0

0

0

0

5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4

0

0

0

0

0

4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5

0

0

0

0

0

5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总

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

1.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认识还不到位,日常工作中为民服务的重心依旧放在完善本职工作上,专职工作机构有待健全。

2.监督督促效果有待进一步强化。监督督促不够,导致部分科室重视程度不够高,没有真正把政务公开工作“日常化”。

3.对网站栏目的整合和创新力度不够。

(二)改进情况

1.加大政务公开力度。拓宽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面,丰富政务公开形式,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公开、透明、快捷、高效的公共服务。

2.加强对各相关业务科室的平时监督督促。进一步改善监督督促方式,提高相关业务科室主观能动性,广泛吸收意见,务求监督督促科学、公平、有效。

3.是在网站栏目设置上,做好创新提升,进一步突出财政职能,加强对政府财政信息的公开和解读工作,为群众做好服务。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本年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二)本行政机关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24年,承办市级人大代表建议8件,市级政协提案6件,除不予公开的0件,办理结果均已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建议提案专栏进行公开。

(三)本行政机关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

无。

(四)本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

无。

(五)本行政机关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无。

(六)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

无。

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于乐陵市财政局办公室联系。(联系人:李鹤,电话:0534- 6262618,传真:无,电子邮箱:llsczjbgs@dz.shandong.cn,邮编:253600)

附件:乐陵市财政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

乐陵市财政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