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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陵市人民政府

乐陵市司法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5年01月24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公布乐陵市司法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除特别说明以外,所列数据统计时限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公众可在乐陵市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laoling.gov.cn)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中查看和下载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1.主动公开。制度建设更加规范。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主动公开乐陵市司法局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等信息。认真贯彻落实《公共信息网络发布信息保密管理制度》,对拟公开的文件实行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审批,今年我局在乐陵市门户网站发布行政权力运行类等相关信息108条,同比去年增加21条。

2.依申请公开。本年度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我单位收到1件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同比去年增加0条。

3.政府信息管理。我单位根据年度工作要点及时调整市政府主动公开目录。做好公开乐陵市行政执法主体名录、行政执法人员清单,公开规范性文件备案目录及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及时做好“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清单汇编公开。

4.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一是单位政府网站的建设管理情况。由专人负责,形成办公室牵头,各股室根据工作职能分工负责、协调配合的工作机制,以优质的服务为群众搭建好了解政务、参与政务的平台。二是本单位政务新媒体建设情况。通过乐陵市门户网站、山东普法、法治德州、乐陵融媒体等平台公开单位机构及下属单位概况、各项业务、通告、公告、政策解读234条。

5.监督保障。加强日常工作的监督指导,按照市政府办公室要求,分管领导定时对政务公开工作进行督导检查,确保政务公开工作不出现问题。

二、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总

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

1.公开信息审核不够严谨,对“错敏词”问题严肃性认知不够。

2.政务公开专项工作人员较少。

(二)改进情况

1.加强业务学习,强化信息公开人员队伍建设。不定期组织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努力提高工作人员业务素质。加强各股室对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的学习,明确各股室政务公开职责,把好信息质量关,保证信息第一时间公开,不出遗漏。

2.做好人员调整的动态管理,维护好栏目信息发布,规范办理依申请公开,切实提高群众满意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本年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二)本行政机关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24年,承办市级人大代表建议2件,市级政协提案3件,除不予公开的0件,办理结果均已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建议提案专栏进行公开。

(三)本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

无。

(四)本行政机关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无。

(五)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

无。

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于司法局办公室联系。(联系人:何超楠,电话:0534- 6521185,电子邮箱:llssfj@dz.shandong.cn,邮编:253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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