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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陵市人民政府

乐陵市统计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5年01月24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公布乐陵市统计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除特别说明以外,所列数据统计时限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公众可在乐陵市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laoling.gov.cn)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中查看和下载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市统计局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安排,积极贯彻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上级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立足本职岗位,创新工作思路,持续推进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真落实信息公开基础性工作,持续推进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情况,扎实推进信息公开工作。

1.主动公开

市统计局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积极主动公开政务信息。政务公开的信息内容和类别包括:统计局基本信息、法定职责、领导分工、机构设置,信息公开指南及公开年报,经济社会发展统计数据及解读,“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清单及抽查计划等,以及其他政务信息。2024年度,乐陵市统计局共对外主动公开信息项69条。

2.依申请公开

2024年度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件0件,申请数量较去年下降。没有发生因提供数据而收费的情况。

3.政府信息管理

市统计局建立健全政府信息管理制度,优化政府信息管理动态调整机制,按照“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严格审校政府信息,加强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信息审核发布管理。

4.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市统计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的建设工作,积极搭建平台,持续拓宽渠道,认真落实政务服务事项对外公开发布制度,及时在乐陵市人民政府网站、统计内网、乐陵融媒等平台发表工作动态,公布统计数据,进行信息公开和宣传。

5.监督保障

严格遵循“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对需要发布或者更新的政务公开内容经发布科室、专业负责人及分管领导审查符合要求后,才能发布在政府网站上,确保上网信息的安全性、真实性、准确性。目前由1人专门负责政务信息公开工作。

二、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总

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

1.信息发布审核不严格,出现部分错敏词。

2.信息公开的全面性、及时性有待进一步提升。

3.信息公开工作亮点少,在塑造政务公开亮点、展现统计形象方面的措施不多。

(二)改进情况

1.加强审核管理。将错敏词作为政府信息公开培训的重点内容之一,严格审核把关政务公开信息发布。

2.建立内部交流制度。办公室负责综合协调,加强各科室的沟通联系,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

3.塑造公开亮点。深挖解读方式,强化意见征集,加大政策解读力度,进一步做好部门文件、统计数据等的解读,拓宽形式、丰富内容。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本年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二)本行政机关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均未收到。

(三)本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

无。

(四)本行政机关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无。

(五)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

无。

 

 

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乐陵市统计局办公室联系。(联系人:赵亚孝,电话:0534- 6268340,电子邮箱:llstjjbgs@dz.shandong.cn,邮编:253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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