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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陵市人民政府

乐陵市综合行政执法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5年01月26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公布乐陵市综合行政执法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除特别说明以外,所列数据统计时限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公众可在乐陵市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laoling.gov.cn)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中查看和下载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乐陵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统一部署下,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丰富公开内容,不断提升工作透明度和公信力,依法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助力法治政府、服务型政府建设。

1、主动公开。2024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从信息公开、电子政务和便民服务三个方面入手,不断加大推行政务公开的力度。全年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信息87条,同比增加30%。

2、依申请公开。2024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程序,稳妥办理依申请公开事项,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发生依申请公开2件,均按照要求进行答复。

3、政府信息管理。健全信息发布审查机制,严格按照要求,对政府信息发布进行审查,切实落实“三审三校”、保密审查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质量。

4、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乐陵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积极公开发布综合行政执法及城市管理政务信息,通过“枣城乐管家”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272条,积极构建微信公众号、视频号等新媒体宣传工作新格局。

5、监督保障。积极推进政务公开,明确专人负责对网络账号的常态化监督管理,定期开展自检自查,确保公开信息格式标准规范、内容全面详实。

二、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94

行政强制

2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1

0

0

0

0

0

1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总

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

政务公开工作意识和专业能力有待进一步加强。

(二)改进情况

1、强化公开意识。继续将政务公开作为本局重要工作内容,认真抓好抓落实,进一步提高干部职工的思想认识,不断增强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2、严格依法公开。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做好公开和免予公开两类信息的界定。加强对公众关注度高的信息的梳理,及时公开政务信息,公开内容做到真实、具体、全面。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本年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二)本行政机关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24年,承办市级人大代表建议17件,市级政协提案22件,除一件政协提案不予公开之外,其他办理结果均已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建议提案专栏进行公开。

(三)本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

无。

(四)本行政机关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无。

(五)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

无。

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乐陵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联系。(电话:0534- 2113116,邮编:253600)

乐陵市综合行政执法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pdf

乐陵市综合行政执法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x